立下廉政“军令状” 压实责任抓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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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2017-03-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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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建工集团党委组织签订2017年党建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
日前,西安建工集团党委书记、董事长卫勃代表集团公司党委分别与集团下属单位党组织负责人、总部各部室负责人,签订了2017年党的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为夯实集团党建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奠定了基础。
本次签订的党建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紧扣2017年集团公司党建和党风廉政建设以及反腐败工作重点任务,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中纪委十八届七次全会精神以及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国有企业党的建设工作会议上的讲话精神为指引,深入贯彻落实市十三届党代会部署要求,突出强调集团各级党组织必须坚决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切实担负起全面抓好党的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主体责任。坚持严字当头,持之以恒加强作风建设,强化责任意识,要以市委提出的“六讲六比”为标准,进一步转变工作作风,提高对决策的执行力,以更高的标准和更严的要求,撸起袖子加油干,争做追赶超越的排头兵。同时,要求党员领导干部要严明政治纪律、政治规矩,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带头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坚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加强对本单位、本部门党员干部的日常教育监督管理,让咬耳扯袖、红脸出汗成为常态,切实把本单位、本部门党建和党风廉政建设的主体责任扛起来、担起来,做到守土有责、守土尽责,在落实“一岗双责”上走在前、作表率。
年底集团党委将成立考核组,对党建和党风廉政建设目标责任书的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和考核,考核结果纳入年度绩效考核,并作为对领导班子总体评价和领导人员业绩评定、奖励惩处、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对本单位或分管责任范围内的党建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不重视,不履行或不认真履行党风廉政建设岗位职责,甚至发生违法违纪问题的,集团公司党委、纪委将依据《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及集团有关规定等,进行责任追究。视情节轻重,给予提醒谈话、诫勉谈话、通报批评等,直至党政纪处分;对于出现重大问题的,将“一案三查”,依据《问责条例》进行严肃问责,一查当事人的违纪违法责任,二查党组织的主体责任,三查纪检监察组织的监督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