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郭杜经济适用房项目一期甲分包与甲供材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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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布时间2017-03-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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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市城市建设开发总公司现对郭杜经济适用房项目一期甲分包与甲供材进行招标,诚邀符合招标资质要求,具备完成项目能力的投标人参加投标,有关事项如下:

   一、工程名称:郭杜经济适用房项目一期甲分包与甲供材

   二、招 标 人:西安市城市建设开发总公司

   三、项目概况:

该项目位于西安市长安区文苑南路和凤林南路交汇处东北地块,一期经适房项目建筑面积约100000㎡。

四、招标内容

  本次招标内容为一期甲分包与甲供材,具体内容如下:

(1)外墙涂料工程:

投标人资格要求: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有外墙涂料工程施工经验,并且在三年内与知名房地产商有过同类项目(数量不少于2个)。

(2)公共部位装饰

投标人资格要求: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建筑装饰装修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有公共部位装饰施工经验,并且在三年内与知名房地产商有过同类项目(数量不少于2个)。

(3)消防工程

投标人资格要求: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拟派项目经理应具备机电工程专业壹级注册建造师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无在建工程;具有消防工程施工经验,并且在三年内与知名房地产商有过同类项目(数量不少于2个)。

(4)人防通风工程

主要内容为地下室人防通风及相关设备、地上通风工程。

投标人资格要求: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有人防通风工程相关资质,有施工经验,并且在三年内与知名房地产商有过同类项目(数量不少于2个)。

(5)安防工程

投标人资格要求: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建筑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具有安防工程施工经验,并且在三年内与知名房地产商有过同类项目拟派本项目经理须具备机电安装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无在建工程。(数量不少于2个)。

(6)电梯

投标人资格要求: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生产商须持有《特种设备(电梯)制造许可证》资质A级和《特种设备(电梯)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资质A级;投标人如为代理商则需提供生产商《特种设备(电梯)制造许可证》资质A级和《特种设备(电梯)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资质B级,且代理商需有生产商针对本项目授权书。有电梯制造、安装经验,有国家认定的设计资格,并且在三年内与知名房地产商有过同类项目(数量不少于2个)。

(7)机械车位

投标人资格要求: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投标人所投产品的制造商必须具备国家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起重机械)A级;具有相关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有机械车位制造、安装经验,并且在三年内与知名房地产商有过同类项目(数量不少于2个)。

(8)电缆

投标人资格要求:

   具有独立法人,有电缆销售资格,并且在三年内与知名房地产商有过同类项目(数量不少于2个)。

(9)配电箱

投标人资格要求:

   具有独立法人,有配电箱销售资格,并且在三年内与知名房地产商有过同类项目(数量不少于2个)。

(10)水箱、水泵、水表及供水设备

投标人资格要求:

   具有独立法人,有水泵、水表及供水设备销售资格,并且在三年内与知名房地产商有过同类项目(数量不少于2个)。

详见清单与图纸。

   五、报名时间和地点:

报名时间:2017年3月17日14时30分—2017年3月23日16时30分  

报名地点:高新区科创路西电科技园D座17楼成本部

报名要求:报名时携带相关(1)公司简介、(2)资质、(3)营业执照、(4)近3年业绩包括合同原件照片、合同复印件以上资料加盖公章按顺序装订成册。

   七、联 系 人:姚豪杰    电  话:180826125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