变“兜底”为“预警”西安市建筑工程总公司创新法务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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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2017-06-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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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增强法律风险防控措施的针对性和有效性,进一步推进公司法律风险防控体系建设,市建总公司积极探索法律事务工作新模式。
公司改变长期以来将法务工作作为“兜底”手段的工作观念,将风险防控作为工作的重点,力求做好事前防范,从源头上预防和化解风险,并从四点改进和创新法务工作:一是要坚持推行项目工程款直付,杜绝工程款被挪用,降低项目涉诉风险;二是做到律师函处置前置化。避免律师函转为诉讼案件,以函件沟通及函件跟踪等方式来降低诉讼数量;三是将近年来公司所有案例汇编成册,将诉讼高频风险点罗列用以警示,并将风险防范上升至制度层面,在制度层面形成常态化预防屏障;四是加强部门联合,将法务工作纳入项目部考核、项目诚信档案并建立不合格供应商黑名单,一旦项目涉诉或者项目供应商涉诉,记录至诚信档案或者拉入黑名单,在主体资格上提前预审,减少诉讼;五是强化风险预警机制,从合同履行、涉诉案件、工程质量、财务风险、安全施工等多方面进行风险防控,并将风险预警纳入考核体系。
在以上举措的帮助下,2017年以来,公司的诉讼案件明显减少,重大诉讼案件量下降约58%。为了保证在诉讼过程中追责的有效性,市建总公司还将在项目部试行项目财务负责人派遣制,财务人员统一由公司直接管理,强化项目负责人和财务负责人岗位责任;对大型项目以分公司模式进行运营,强化分公司负责人及财务负责人的责任,并合理运用劳务派遣形式,规范项目流动人员管理。
十八大以来,面对国内外经济进入“新常态”,企业面临新形势、新风险,这些外部环境对建筑施工企业的法务工作提出了更高、更严的要求,市建总公司将继续提高法律风险内部防控管理水平,为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提供坚实法律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