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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产3万套新能源汽车氢燃料电池等零部件生产基地项目(一期)三电车间2水电安装工程及消防管线洞口预留工程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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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布时间2020-01-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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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西安建工市政交通集团有限公司承建的年产3万套新能源汽车氢燃料电池等零部件生产基地项目(一期)现面向社会进行三电车间2水电安装工程及消防管线洞口预留工程劳务分包采购公开招标,择优选择施工单位,欢迎符合本次参选要求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1   招标单位:
西安建工市政交通集团有限公司年产3万套新能源汽车氢燃料电池等零部件生产基地项目经理部
2   工程概况
2.1 工程名称:年产3万套新能源汽车氢燃料电池等零部件生产基地项目(一期)三电车间2水电安装工程及消防管线洞口预留工程。
2.2 工程概况:三电车间2为三层钢筋混凝土框架结构厂房,层高23.5m,建筑面积73361.64m 。
2.3 工程地点:浙江省湖州市德清县洛舍镇。
3   招标范围
年产3万套新能源汽车氢燃料电池等零部件生产基地项目(一期)三电车间2水电安装工程及消防管线洞口预留工程,包括但不限于强弱电工程、IT工程、防雷接地系统、综合布线、安防门禁、广播系统预留预埋、各类配电箱(柜)的安装、各类控制箱的安装、断路器箱的安装、消防报警系统预留预埋、电缆敷设、以及各类电器配管的安装、室内给水系统、室内排水系统、虹吸雨水系统等。
4   招标形式及资格审查方式
公开招标,资格后审。
5   投标人资格要求
5.1 须为财务自主、独立核算、并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由独立经营权和决策权的独立法人,不接受自然人报名;
5.2 投标人的资质标准:投标人为具有水电安装施工能力的劳务公司。
5.3 具有同类项目施工经验或业绩;
5.4 投标人信誉良好,三年内无因工程质量问题、安全事故问题或其他原因受到省市行业主管部门处罚;
5.5 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流动资金能满足施工需要。如其他原因,招标人资金不能及时到位,投标人必须具备相应垫资能力,不能因为招标人资金不能到位而影响正常的施工生产管理工作;
5.6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工程投标,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7 未处于被取消投标资格,未处于财产被托管、冻结或破产状态。
5.8 投标人须为西安建工市政集团有限公司合格供应商库成员,或在投标截止日前申请并通过供应商入库的审核(具体入库流程及要求请咨询成本合约部(联系人:郝苗苗,联系电话:15091320325))。
6、投标报名
6.1、报名及截止时间:
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0年1月6日起(只限工作日),每日上午8:00时至11:30时,下午13:30时至17:30时,持单位介绍信、法人授权委托书、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营业执照(以上证件提供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一套,复印件留存)至西安建工市政交通集团有限公司年产3万套新能源汽车氢燃料电池等零部件生产基地项目经理部合同预算部报名;
6.2、招标文件每份售价100元,售后不退。
7、招标人及联系方式
招标人:西安建工市政交通集团有限公司年产3万套新能源汽车氢燃料电池等零部件生产基地项目经理部
地址:浙江省湖州市德清县洛舍镇。
招投标联系人:马宝联系电话:18700842855
现场及技术联系人:李博文联系电话:132891663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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