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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建工集团:细化分工明责任 种好党风廉政“责任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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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布时间2017-0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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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西安建工集团党委制定印发了《2017年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分工》,对集团党委、纪委、总部各部室、各二级公司在党落实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各个环节中的各项职责进行明确要求,切实履行党风廉政建设的党委主体责任。

《责任分工》对党委主体责任、纪委监督责任以及党委班子成员党风廉政责任等进行了细化明确,要求领导班子成员牢固树立“抓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是本职,不抓是失职,抓不好是渎职”的意识,以身作则以上率下,带头落实好党风廉政各项职责。此次《责任分工》首次将集团总部各部室纳入进来,依据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具体要求,以及风险防控体系的现实需求,结合各部室主要业务工作职责,细化分解了各部室在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中的职责内容,从而以制度的形式,划好各自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田”,实现了主体责任从上到下、从集团党委到基层单位的全覆盖。

据悉,建工集团党委将《责任分工》作为落实主体责任的一项重要措施,要求集团系统牢固树立“四种意识”,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方针,以守土有责的意识、守土负责的行动、守土尽责的担当,把好方向、带好队伍、防好风险,切实种好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田”。